滕州2012年度经适房今起申购
日期:2012-11-05 13:30

  滕州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提醒,申购人如果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财产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购资格,同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头条链接 滕州经适房的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由申购家庭的户主或申购家庭推举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购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1、申购人家庭具有滕州市非农业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夫妻双方户籍中一方为农业户口的,可由城市户口一方提出购房申请;2、申购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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