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2-12-13 11:40

  三、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入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将依照《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继续加大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动态监管力度,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二)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在建开发项目认真进行自查自检,
3/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8 03:41